近日,江华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飙车炸街”噪声扰民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开出江华该领域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9月16日凌晨,大队视频巡查发现,江华大道有“鬼火”摩托车轰鸣炸街,严重干扰周边市民正常休息。民辅警依托智慧交管系统开展视频溯源、轨迹研判,锁定涉案车辆频繁活动于沱江镇连山桥村。执勤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布控,在当事人住所将这辆非法改装的“鬼火”摩托车依法查扣。
经核查,肖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摩托车排气装置经过私自改装,行驶产生的噪声远超法定限值,其行为已违反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据《生态环境法典》对肖某某擅自改装机动车、车辆运行时违规制造噪音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此外,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650元,并暂扣该车。
本次处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新标准施行以来,江华公安交管部门针对“飙车炸街”噪声扰民违法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既对当事人达到惩戒教育作用,也对辖区同类潜在违法行为形成有力警示震慑。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蒋义军 黄鹏华
编辑:刘翥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