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先行调解机制高效化解了一起因下水主管道堵塞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江华县某小区啤酒吧突发公共下水主管道严重堵塞,污水倒灌至店内,导致经营场所被浸泡。事发后,啤酒吧经营者第一时间联系了小区物业(永州市某物业公司),但物业仅对外部主管道进行了简单疏通,对店内污损清理及后续赔偿问题未提出有效解决方案,甚至拒绝承担责任。无奈之下,啤酒吧自行雇人维修,垫付费用500元。然而,因污水浸泡产生的清洗消毒费及停业损失问题,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物业公司仅愿支付200元“疏通费”,导致矛盾激化。
啤酒吧经营者遂向江华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庭审查认为,此案事实清楚、标的额虽小,却关乎营商环境与邻里和谐,若直接判决易激化矛盾。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案件迅速转入先行调解程序,由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初期,双方分歧较大,业主认为物业应全权负责,物业则坚持已尽义务。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既讲透法律责任,又理顺情绪隔阂。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当场向业主支付维修费500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此案的成功调解,充分展现了先行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独特优势。下一步,江华法院将继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项雅欣 蒋征南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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