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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公安局:火眼金睛识“车” 为民神速挽损
2023-06-21 17:44:36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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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10时许,江华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在巡逻时发现一辆被盗摩托车,核实情况后第一时间将摩托车归还至失主手中,下午失主手持“人民公仆 情系百姓”锦旗来到江华公安局,对民警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据了解,江华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在日常巡逻时,发现江华公安局人口出入境办证大厅门口有一辆摩托车,看着“些许眼熟”,走近一看,发现该车头保护盖已错开,车辆电源线被剪断,当即向值班领导汇报。经查,该车辆被列入被盗车辆名单,通过多方查询,巡特警大队得以联系上失主,并顺利将车辆归还至车主手中,失主看着爱车失而复得,激动不已,连连道谢。

江华公安提醒:

1、买车要登记。在购买摩托车后,应携带身份证、购买发票及时上牌、登记,便于警方破案后及时找到车主。切记不要将发票、购买凭证等物件放在电动车后备箱内。

2、离车要上锁。不管在哪里,也不管在什么时候,离开电动车时必须上锁,哪怕是暂时离开,千万不要怕麻烦有任何侥幸心理,否则可能会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3、停车看地点。停车时,应尽量放在自己比较容易看到的地方,切记不要将电动车停放在隐蔽、少有人走动的监控盲区;回家后要将电动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车棚、车库内,或是停在监控覆盖的视野内。

4、丢失要报警。一旦发现摩托车或电动车电瓶被盗,应及时报警,便于民警调查取证及破案后返还。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周思嘉 刘冯梅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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