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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法院:湘执利剑再出击 凌晨“猎赖”获锦旗
2023-09-16 18:06: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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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为民解忧”的锦旗,以此表达对江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

2022年10月7日,原告叶某等人与被告周某签订紫薯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叶某等人种植约35亩紫薯,待紫薯成熟后,由被告周某负责采挖和收购,并提前支付定金。合同签订后,被告如约支付了定金,但到紫薯成熟后,被告却因市场行情等原因拒绝收购原告等人的紫薯,造成紫薯腐烂在田地里,造成较大损失。该案经一审、二审最终判决被告周某给付叶某等4人紫薯款5.5万元。判决后,被告周某迟迟不履行,原告等人遂于2023年8月2日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多次催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但被执行人皆以对判决不服拒绝履行。执行法官在与申请执行人叶某等人商量后,决定由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干警提前布控开展一次清晨执行行动。

今年9月13日凌晨4点30分,江华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办公大楼前准时集结,经过整装待发、战前动员与行动计划部署之后奔赴此次执行目的地——江永县允山镇。经过一个小时的车程,早上6点执行干警到达了目的地,案件申请人之一叶某早早就在此等候执行干警的到来,经过叶某带路我们到达了被执行人周某的居住地。

为避免完成惊吓,经过40多分钟的等待,早上6点44分被执行人开门了,而开门的恰好是被执行人周某,执行干警立马上去将被执行人控制并同时出示工作证件,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周某告知了这次来找他的原因与目的,被执行人辩解说:“我对案件不服,我要求再审”,并表示不愿意跟执行干警去法院解决此案。随后执行法官拿出拘传票向被执行人周某宣读了拘传决定,被执行人才不情愿的上了警车。

当天早上7点40,江华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周某带回法院执行局二楼办案区,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释法说理、耐心劝导,但周某无动于衷,坚称对判决不服,拒不履行执行义务。执行法官见“软”的不行,遂只好来“硬”的,决定对被执行人周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并立刻让执行干警带被执行人周某去做体检,就在这时周某慌了神,立马打电话四处凑钱,截至当天下午16时,被执行人周某凑得现金4.2万余元,加上江华人民法院冻结并扣划其银行卡账户与网络资金账户里的1.5万余元,共计执行到位5.7万余元。至此,一件涉农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江华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实际行动让胜诉当事人感受到执行的力度、速度与温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黄涛

编辑: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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