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禽流感防控,切断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城市管理,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7〕23号)、《永州市城乡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依法在县城区域取缔活禽交易、实行集中屠宰。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依法取缔活禽交易、实行集中屠宰的意义:在县城区域依法取缔活禽交易、实行集中屠宰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需要;是减少人禽接触机会、有效防止禽流感等疫病传播、强化疫病防控、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是整治居民生活周边环境、改善社区卫生状况、提高城市居住舒适度的需要;是加强禽肉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禽肉和食品安全的需要。
二、县城内活禽交易及宰杀统一到四联临时活禽集散交易市场进行,分区设置临时活禽集中屠宰点。
三、依法取缔活禽交易、实行集中屠宰的区域:县城春晓农贸市场、老街大市场、商贸新城、四联大市场。
四、依法取缔活禽经营行为包括:鸡、鸭、鹅、鸽子、鹌鹑等活禽的交易及宰杀经营行为。
五、依法取缔活禽交易、实行集中屠宰的时间:从2023年4月10日起,开展联合执法,依法集中整治县城城区活禽交易及屠宰经营行为,实行活禽“规范交易、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白条上市、宰销分离”。从 4月 10日起,经营户在门店或摆摊设点所售卖的活禽、笼具及宰杀设备将一律没收。
六、建立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凡进入县城区内各超市、农贸市场、摊点销售的禽类冷鲜产品,必须经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附具检疫合格标识。市场业主方必须自检入市禽产品的检验检疫凭证和进货凭证。
七、希望广大居民积极改变消费习惯,强化消费安全意识,避免直接接触活禽,购买经过检疫合格的禽类产品。
八、咨询电话:业主和居民在活禽交易和集中屠宰方面凡有任何不清楚或不明白的问题,均可致电咨询或到取缔活禽交易、实行集中屠宰工作组办公室反映(地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746-2311567)。
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局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3月 15日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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