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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灭火】江华:出台六条硬措施 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
2023-03-22 16:57:26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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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出台森林防灭火六条硬措施,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严格落实“林长制”和“五包责任制”。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以上时,各级林长带队进行巡山巡林,县级领导要到联系乡镇指导森林防火工作;乡镇领导、驻村干部要到联系的村(社区)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村组干部、护林员要到山头、地块巡林。建立县森防指成员单位联系乡镇督导森林防火工作机制。森防指成员单位分别联系16个乡镇和国有林场,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以上时,由成员单位班子成员带队到联系乡镇场指导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提升森林防灭火意识。乡镇村要在公路沿线、人群聚集地和重点部位设立永久性警示牌、宣传牌。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以上时,各乡镇村要充分利用巡逻车宣传、群发短信、“村村响”广播早中晚轮回播放森林防火知识,微信连心桥早中晚轮回播放微警示视频等开展防火宣传。开展“敲门行动”,发放《森林防火告知书》,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强化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宣传,及时曝光典型火灾案件问责处罚情况,通过以案说法、以案为戒,提升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火责任意识。

严格管控火源。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以上时,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乡镇村要加大对重点火险区、火灾多发区巡山频次,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严禁携带火种上山。对所有入山的毛路、小路、无名路采取入山阻挡措施,设立禁止入山警示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值守。对“聋哑痴呆傻”和从事野外农事活动的老龄人等重点人员进行跟踪管控,一对一落实监护责任人和管控措施。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由乡镇级行使审批,同时报备省、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必须对每起火情火警、火灾和违规野外用火依法处理到位。

增强早发现能力。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以上时,护林员全员巡山,增加巡山护林的频次和时长,每天巡护里程8公里,巡护时长6小时。各乡镇要组织10人以上森林防灭火队伍集中带水带装备巡护,做到“见火就扑,见烟就灭”。每个乡镇设立森林防火瞭望哨2-5个,全面观察镇域范围内火情火警,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建设。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按要求完成在大小山之间开设15米宽的生物隔离带,在林田结合部、林缘地带开设5米宽的防火隔离带任务。提升森林防火应急战备。各乡镇要建设一支不少于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每10人配砍刀2把,打火把2把,10公斤塑料水壶8个,高压喷雾器2台。每个乡镇至少配备1台移动消防水泵、1000米的消防水带、2台风水灭火机,1台无人机,开展防火巡查。村(社区)要建设一支不少于10人的群众义务扑火队伍,扑火装备携带责任明确到人。

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乡镇每发生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扣减工作经费2000元;每发生一起火情火警扣减工作经费5000元;每发生一起一般森林火灾扣减工作经费10000元;每发生一起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扣减工作经费20000元。被卫星监测通报的加倍扣减工作经费。实行挂牌动态管理,对发生三起以上违规野外用火的乡镇实行黄色预警,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对发生两起火情火警或一起以上一般森林火灾的乡镇实行红色预警,对乡镇长进行警示约谈;对发生一起以上较大森林火灾的约谈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发生2起以上较大森林火灾的,降低单位绩效考核等次,相关责任人移送县纪委监委追责。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周新民 李文友 潇瑶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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