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在没办法了,你们帮帮我吧”,今年2月28日,罗某来到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人民政府反映债务纠纷问题。经了解,三年前,罗某借给朋友黄某15000元做生意,借的时候说好1年之内还钱的,罗某因房屋装修现在着急用钱,和黄某说了好多次,但黄某一直以没钱为由,至今未还。为此,罗某向涛圩镇人民政府寻求帮助,希望镇政府帮忙调解纠纷。
涛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该问题后,立即开展了调查,经调查核实,罗某反映的问题属实。随后调解员积极沟通协调,组织双方协商,告知黄某做人要讲诚信,并且这种老赖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通过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黄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还钱,但他说现在确实有困难,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最后,通过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如下协议:黄某当场现金还款5000元,其余10000元在今年8月之前还清,两人握手言和。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兴波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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