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水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在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让企业“缓口气”,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某村民委员会与某酒业公司签订了《委托投资协议书》,按协议约定:某村民委员会投资83万元(从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支付)给某酒业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该酒业公司承诺向村委会每年支付固定投资收益。在经营前期某酒业公司未能按时支付投资回报,且在约定的投资期限到期后,该公司未能按约定向村委会返回投资款。村委会遂诉至法院要求酒业公司支付拖欠的投资款及投资收益。
由于案件标的数额较大,承办法官在庭审当天,法官并没有立即开庭,而是给双方法定代表人充分的时间进行沟通。在法官的调解工作下,原告也对被告经营困难予以理解,并表示被告可以分期支付投资收益并且暂时放弃要求被告退还投资款。最终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法庭于当日向双方出具调解书,原告村委会悬着的心终于落下,被告也获得了宽限履行的缓冲期来盘活资金。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廖颖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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