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华人民法院沱江法庭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时,遇到了因原告死亡而引发的继承人之间赔偿款分歧问题。由于原告所在地位于两省交界处,交通不便且当事人年龄较大,案件调查工作一度难以推进。然而,通过跨域司法协作,该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据悉,案件待调查的信息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开山镇的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而开山镇恰好在八步区桂岭法庭辖区内。案件审理前,江华法院水口法庭主动提出曾与桂岭法庭签署过《湘桂粤边界人民法庭司法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可启动“绿色调查通道”,由当地法庭协助调查案件。3月14日,沱江法庭庭长何少萍、水口法庭庭长罗智一行,在桂岭法庭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先后前往当地派出所、村委会,成功调取了案件关键信息并找到了年迈的当事人,了解清楚已死亡原告近亲属的基本情况,为案件后续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经验。
事后,两地三个法庭就该案件的后续处理开展了交流,并对如何进行诉讼源头治理和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沟通。此次联动调查,不仅为该案件下一步审理理顺了法律关系,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成功探索了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跨域协助模式,充分融合了当地派出所、村委会等力量,从“单线调查”到“三庭协同联动”,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志超 贺红水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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