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江华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一条关键的线索举报,申请人蒋某某称发现被执行人唐某某名下的涉案车辆。执行干警组织人员即刻前往线索举报地进行布控,成功将扣押涉案车辆。
执行干警在收到举报线索后,当机立断立即组织人员前往举报地点,进行实地核查。经过核查,确认是被执行人唐某某名下的涉案车辆。执行干警立即电话联系唐某某到现场进行沟通处置,配合执行工作,唐某某到现场后,存在侥幸心理不愿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和申请人商议后决定强制扣押涉案车辆。在等待拖车到来的间隙,执行干警并没有忽视对被执行人唐某某的宣传教育,继续对唐某某释法明理,详细讲解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最终,在司法执行的强力震慑下,唐某某的态度发生转变,从最初的抗拒变为积极配合,主动清理了车内的私人物品,还将车辆钥匙上交,执行干警顺利将涉案车辆开回法院。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蒋征南
编辑:刘翥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