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日,江华人民法院到创新实验学校举办一场主题为“预防犯罪,护己护人”的法治安全教育讲座。法治讲座现场讲授与网络直播同步进行,实现了全校师生全覆盖。
江华人民法院法官结合初中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以“为什么要有法律”为切入点,用“红灯停”“会场静”等比喻阐释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在刑事法律部分,她重点解读法律责任年龄及常见犯罪后果,强调“年龄小不是护身符”,并穿插15岁少年强奸获刑、未成年人结伙抢劫等真实案例,直观展现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民事法律环节中,并解析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意义,结合课间伤害、损坏公物等案例,阐明“行为有代价,侵权需赔偿”原则,提醒学生规范行为、依法维权。活动尾声,告诫学生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朋友义气”需理性,犯错后应主动坦白、积极补救,争取宽大处理。
此次“预防犯罪,护己护人”专题教育活动,不仅是一堂法律知识的普及课,更是一剂关乎成长与未来的预防针。它将抽象的法条转化为生动的案例,将外在的安全要求内化为学生的自觉意识,有力提升了青少年的法治素养和安全自护能力。下一步,江华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联合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桂梅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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